創新創意領域
在本學程中的創新有很多種可能,重要的是來自對事物的好奇,來自對世界的關心,是源自於想幫人解決問題;創業是希望藉由商業化過程擴大創新的影響規模,同時也找到己立立人的永續經營方式。為此,本計畫建立了如下圖的創新創業課程的價值鏈。
在此價值鏈當中,從「創意創新」、「產品/服務/系統設計」、「創業實作」固然是學習的重點,屬於「基礎課程」,另有「支持性課程」包括了人文社會藝術素養、科學/科技素養、商管法律等亦可涵括在內,希望學生藉此課程地圖讓自己的創業專業能力得以成長,也能對支持性課程涉獵一二,擴展自己對創新創業問題發想的廣度與深度,找到具有價值的型態,從科技創新與社會創新的角度,發展出受人歡迎的產品/服務/系統,形成科技創業與社會創業。
學程修習至少15學分。其中核心課程暨支持性課程必修規定如下
核心課程至少9學分(3類均修至少一門課程)
(1)創意與創新類(2)產品/服務/系統設計類(3)創業實作類;
支持性課程至少6學分(3類至少選2類)
(1)商管法律類(2)科學/科技素養類(3)人文社會藝術素養類
二、學程適用對象:本校各級學生
三、建議修課順序:在修「創業實作類」課程之前,最好先修過「創意創新類」或「服務/產品/系統設計類」課程。
四、畢業時若滿足條件,且應修科目至少有九學分不屬於學生主修、輔系或其他學程應修之科目。由學生申請經審核符合規定即發給學程證明。
註:原必修規定核心課程至少9學分(3類各3學分),支持性課程至少6學分(兩類各3學分)105年6月修改變更為核心課程至少9學分(3類均修至少一門課程),支持性課程至少6學分(3類至少選2類)
課程類別 | 小類 | 課程名稱 | 開課單位 | 學分 |
核心課程 至少9學分(3類各3學分) | 創業實作類 | 高科技創業與營運 | 資工系 | 3 |
技術商品化實作(已停開)/技術商品化 | 科管所 | 3 | ||
APP創業與實作 | 資工系 | 3 | ||
生物科技商品化與實作 | 生技所 | 3 | ||
社會創業 | 服科所 | 3 | ||
創業實戰 | 跨院博 | 3 | ||
創新與創業專題* | 工工系 | 3 | ||
服務/產品/系統設計類 | 遊戲程式設計 | 資工系 | 3 | |
光機電系統設計 | 動機系 | 3 | ||
服務系統創新設計 | 工工系 | 3 | ||
產品設計與開發 | 工工系 | 3 | ||
使用者體驗設計 | 學科所 | 3 | ||
專家系統應用簡介 | 材料系 | 3 | ||
化學產品創意設計 | 化工系 | 3 | ||
科技產業分析 | 科管所 | 3 | ||
服務設計 | 服科所 | 3 | ||
服務創新 | 服科所 | 4 | ||
互動設計 | 學科所 | 3 | ||
互動設計概論 | 學科所 | 3 | ||
創意創新類 | 創造力培育、創意激發與發明 | 化工系 | 3 | |
品質管理與創新 | 科管所 | 3 | ||
科技創新與產業升級 | 通識中心 | 3 | ||
創新創意與創業 | 通識中心 | 2 | ||
創新研發管理 | 工工系 | 3 | ||
創新與領導 | 科管所 | 3 | ||
跨界與探索 | 通識中心 | 2 | ||
文化創意產業 | 通識中心 | 2 | ||
服務科學導論 | 服科所 | 3 | ||
廣告學概論 | 通識中心 | 2 | ||
科技管理導論 | 科管所 | 3 | ||
產業創新與生涯探索 | 通識中心 | 2 | ||
科技與數位文創 | 通識中心 | 2 | ||
社會創新與人文實踐 | 人社院學士班 | 3 | ||
創新與創業精神 | 清華學院 | 2 | ||
生技創新創業導論 | 生技所 | 3 | ||
跨領域實務與應用:【A】科技藝術產業 | 跨院博 | 1 | ||
跨領域實務與應用:【B】金融科技產業 | 跨院博 | 1 | ||
跨領域實務與應用:【C】健康科技產業 | 跨院博 | 1 | ||
支持性至少6學分(3類至少選2類各3學分) | 商管法律 | 經濟學原理一 | 經濟系 | 3 |
經濟學原理二 | 經濟系 | 3 | ||
會計學一 | 計財/經濟系 | 3 | ||
成本與管理會計一 | 經濟系 | 3 | ||
財務管理 | 計財系 | 3 | ||
管理學 | 科管所 | 3 | ||
市場與行銷 | 科管所 | 3 | ||
專案管理 | 科管所 | 3 | ||
行銷管理 | 科管所 | 3 | ||
組織行為 | 科管所 | 3 | ||
人力資源管理 | 科管所 | 3 | ||
研發管理 | 科管所 | 3 | ||
智慧財產權管理 | 科管所 | 3 | ||
供應鏈管理 | 工工系 | 3 | ||
企業社會責任 | 科管所 | 3 | ||
企業倫理 | 通識中心 | 2 | ||
專利法 | 科法所 | 2 | ||
智慧財產權概論 | 科法所 | 3 | ||
技術移轉理論與實務 | 科法所 | 2 | ||
科學/科技素養 | 科技史 | 歷史所 | 3 | |
人文與科技變遷 | 人社院學士班 | 3 | ||
自然哲學 | 人社院學士班 | 3 | ||
科技哲學導論 | 人社院學士班 | 3 | ||
科學革命 | 通識中心 | 2/3 | ||
當代科學文明 | 通識中心 | 3 | ||
人文社會藝術素養 | 世界文明史 | 歷史所 | 3 | |
商品的世界史 | 歷史所 | 2/3 | ||
中國思想文化史 | 歷史所 | 2 | ||
台灣南島社會與文化 | 人社院學士班 | 3 | ||
原住民族文化 | 師培中心 | 2 | ||
文化與經濟 | 通識中心 | 3 | ||
美學 | 通識中心 | 3 | ||
公共藝術賞析 | 通識中心 | 2 | ||
策展理論與實務 | 通識中心 | 2 | ||
現代藝術創作專題 | 通識中心 | 1 | ||
版畫實驗 | 通識中心 | 1 | ||
音樂創作 | 通識中心 | 2 | ||
音樂演奏與實習 | 清華學院 | 1 | ||
廣播概論與節目企劃實務 | 通識中心 | 2 | ||
現代藝術與美學 | 通識中心 | 2 |
課程會有變動(增、刪),各學期選課時,請依課程備註內之標示,分辨是否所修習課程為此學分學程所屬課程
如下圖:課程備註內會列出與該學程相關之課程資訊,若未標示,代表該課程不屬於此學分學程
舉辦活動類型舉例如下:企業參訪、演講討論會、創業實習、活動競賽、成果展示、創業日活動等。
按此選擇《學期別》及特定學程,會列出與該學程相關之課程資訊。
各學期選課時,課程備註內會列出與各學分學程相關之課程資訊,請依其標示,分辨修習課程是否為某一學分學程所屬課程
範例圖示如下
‧應屆畢業生於《畢業時(約6月中旬)》或《畢業後》申請
‧畢業前送件者,須待學期末成績到齊,始可申請
須附文件
‧證書申請表►按此下載
‧正式成績單(請將修習科目以螢光筆特別畫記)
申請流程
‧按此了解